上海男子小李在工作期间当女同事离开座位时他趁机走到笔记本电脑旁在电脑里安装了一款远程控制软件

发布时间:2024-11-19 06:42:56   来源:火狐官网下载

  “令人震惊!”,上海,男子小李在工作期间,当女同事离开座位时,他趁机走到笔记本电脑旁,在电脑里安装了一款远程控制软件。操作完成后,小李立即把软件的图标删除,女同事们对此丝毫未察觉到。

  接下来,小李通过远程控制的方式,将女同事的笔记本电脑录屏、并私自下载电脑中的私人文件,非法控制了27台电脑。同时,对女同事的隐私进行偷窥。小李的行为,神不知鬼不觉,他深知女同事会将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中。就这样,他萌发了邪念,经过控制的摄像头,可以远程偷窥女同事存储在笔记本电脑里的私密照片。这样还不满足,他居然长期控制着摄像头,来远程窥视女同事的日常生活。

  如果女同事在家中房间内更换衣服,小李发现之后,会立即打开摄像头,用手机进行拍摄,以此来满足个人的偷窥欲望。小李专门负责公司的IT技术,如果有同事入职联网、或者下载电脑软件、装打印机软件等关于电脑使用的问题,都会去找小李帮忙。小李也表现的非常热情,每次有女同事过来寻求帮助,都包揽在手。久而久之,找小李帮忙的女同事慢慢的变多,小李就开始在脑子里,萌生了偷窥他人隐私的想法。小李在利用工作的间隙,未经过同事同意,私自在女同事的笔记本电脑中,安装了软件的远程控制系统。

  安装完成之后,小李都非常好奇,通过手机就可以远程控制女同事家中的笔记本电脑。尤其是看到存储在电脑里的私密照片时,小李不仅采取录屏的方式,有时候还拍摄、下载下来,供自己欣赏。若不是软件公司被公安机关查获,小李的行为,还不会被及时有效地发现。当公安机关在查到了软件公司后,发现该公司已将非法软件卖给了很多人,这其中就包括小李。小李被倒查到之后,从他的电脑中,搜查到大量女同事的生活隐私照片。小李到案之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最后,考虑到他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判处小李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真是太恐怖了,每天上班见面的同事,居然想出这种馊主意,令人不齿!试想,知道被安装了远程控制软件的女同事,知道这事之后,还不被气炸了吗?今后还怎么在公司继续待下去呢?有网友说,小李真是脑子发热,明明几百块钱能解决的事,愣是被判了刑。女同事请小李帮忙给安装电脑软件之际,小李擅自在同事的电脑中,安装了远程控制软件,该行为,不仅侵犯了同事的隐私权,而且还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也就是说,小李故意将远程控制软件,安装到同事电脑上,主观目的是要刺探到同事电脑中的隐私,或者是私密空间的隐私。在法律上,隐私不仅仅指空间上的隐私,还包括个人隐私信息等人格权益在内的私密信息,同样会受到法律保护。小李远程控制同事电脑,打开笔记本电脑里的私密文件,查看并拍摄,或者录屏。

  更严重的是,当同事在更换衣服的时候,他远程打开摄像头,进行录屏等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到同事的隐私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在民事角度来说,小李应该向涉事女同事进行赔礼道歉,并马上删除隐私照片,消除影响,赔偿相应的损失等。小李的行为,因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所以受害同事,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的行为,涉嫌到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除国家机关等之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的行为。

  对涉嫌该罪,情节严重的,才会被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很严重的,处3-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本案,小李非法控制她人的计算机系统,多达27台,是不是已经属于情节严重?或者是情节很严重的情形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20台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情节很严重,是指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达到100台以上的。

  也就是说,小李的行为已经属于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规定,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小李还存在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最终被判处了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千元。

  最后想说,数字时代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尤其要重视起来,在公共场所,一定要设置好电脑的密码,以防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对小李在她人的电脑上植入非法控制远程软件,偷窥女同事隐私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呢?

LX-43AC  ComExpress龙芯3A2000主板模块LX-43AC  ComExpress龙芯3A2000主板模块